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或本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答案来源于:2019年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