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
(二)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1.考试科目
科目一:法学基础课(必考科目,满分100分,包括:法理、行政法、宪法、民法、刑法)
科目二:法学专业课(必考科目,满分100分,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科目三:英语(必考科目,满分100分)
2.参考教材
法学基础课、法学专业课:《法学概论》(第六版),陈光中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11月版。请考生留意2018年以来新修订施行的相关法律,如法律有更新变化的,以新法为准。
英语:《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二版)(1-4册),郑树棠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
(四)科目成绩要求及拟录取人数确定
1.科目成绩要求:每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对达到科目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3个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成绩并列考生,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法学基础课;②法学专业课;③英语。
(五)录取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进行审查并报送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具体时间由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对未能通过审查和确认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补充录取。
(六)录取
对通过录取资格审查的考生给予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19年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9年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考试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