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成绩要求:每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对达到科目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3个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成绩并列考生,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法学基础课;②法学专业课;③英语。
答案来源于:2019年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9年辽宁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科目成绩要求及拟录取人数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