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总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博士研究生复试全面工作,对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各培养单位设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对单位内各学科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各二级学科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组成的复试小组。
2019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及复试导师招生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