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统计学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55分 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物理学、化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50分 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60分
2.进入复试的考生应达到上述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定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3.各专业一般应按照招生计划100%-15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
2019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及复试导师招生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