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
(每日08:30-11:30,13: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崇山校区博远楼101室
2.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导师意见”由报考导师出具并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应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且不能为考生所报考的导师,推荐书封面需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A4纸打印),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一份;
(5)本科学历材料:
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政治审查表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未就业考生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就业考生由所在单位党委(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全部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