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由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还需符合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