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2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
对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艺术类:
辽宁省招生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内蒙古招生在艺术类本科提前B(艺术不分文理)录取。
其他省份招生在相应艺术类批次录取。
4.对高考加分学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分加政策性加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文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上海、浙江考生按照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规定的同分处理办法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辽宁省:考生需获得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内蒙古:考生需获得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758、86208881
传真:0411-86208998
网址:www.***.cn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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