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人须于6月1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赴乌克兰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派出渠道”选择“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5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驻乌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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