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二)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三)对总成绩达到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专业志愿(含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2019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