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非美术类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0.6+专业课成绩*0.4”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其中一个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0.6+专业课成绩*0.4”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专科批次:若生源省有对应专业省统(联)考,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