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退役士兵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福建教育考试院报名条件,成绩超过低录取控制线的退役士兵。
第十一条招生要求
(一)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录取批次:高职扩招专科批。
(三)调档比例:按福建省规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第十三条录取方法
(一)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均实行按院校志愿投档。优先录取常规志愿投档考生,若常规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
(二)各批次专业确定办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志愿清”、投档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8]192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普通高校高职生各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第十五条助学体系
学校对新生设有“绿色通道”,建立了奖、助、贷、勤、免、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及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录取结果在黎明职业大学校园网上公布,网址www.***.cn,同时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
第十七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001232
传 真:0595-22918928
网 址:www.***.cn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黎明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黎明职业大学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