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成立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工作,保证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2019年面向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计划招收弹性学制学生共计500人,精选7个重点专业参与扩招第二次单招,只招收弹性学制(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
1.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完职扩招第二次单招报名后即可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第十七条:准考证的发放:考生网上填报我校志愿成功后,须在2019年11月22日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并参加23日考试。地点在学校办公楼一楼招生咨询服务厅。
第十八条:1.考试办法:弹性学制考生只参加职业技能科目考试。
职业技能科目考试:主要涉及职业认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常识、专业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管理沟通、语言及文字表达等基本职业素养。满分400分
2.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2019年11月23日周六(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考试统一时间)
考试时间:上午8:30-10:30。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报考生源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高职扩招第二次单招录取的弹性学制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9年暂定分专业的学费标准:工学类专业为3600元/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为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46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或其它收费,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95-5983516 2127856
QQ在线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箱:lhdxzsc@***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政编码:46200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单独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