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一年级招生须严格执行“零起点”的规定。
2.严格执行招生事业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数或扩大班额。严禁招收挂读学生,不得接纳未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就读。
3.严肃招生纪律。录取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校网站或校园内公布。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严格学籍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在同一生源地招生名额超过10名的属规模招生,需事先明确招生名额,并纳入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统一招生”的规定,凡拟在我市规模招生的学校须征得临海市教育局同意,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迁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若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选择就读台州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的,视作自动放弃学区学校入学资格,则该生原则上不再具有原学区学校的入学(转学)资格。
5.本市学生一经录取,其学籍将自动注册到被录取学校,学生不得再另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学生因故放弃就读民办学校的,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市外国语学校、杜桥实验中学的空余学位不再补招,其他民办学校可以在网上报读本校的学生中补招。
6.初中招生时,告知学生和家长“优质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逐步向公办初中倾斜”,2022年(2019级初一学生)起,民办初中当年自主招生学生数(不含政策性优惠生)及公办初中招收的非本学区学生数按50%的比例计入分配基数。
7.初中招生时,各学校务必告知非台州户籍积分入学对象的监护人,三年后(即2022年)其子女如要报考临海市普通高中的,其父或母在临海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必须满3年(即2019年9月-2022年8月,下同)、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且有3年完整的学籍。否则不允许报考。
8.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如有违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台州学院附属中学:0576-89345002
临海市外国语学校:0576-85380818,85380866
杜桥实验中学:0576-89396776
学海中学:0576-89113113
书生实验学校:0576-89332260,
大成中学:0576-85128280
西湖双语实验学校:0576-85856999
哲商现代实验小学:0576-89586030
巾山实验小学:0576-85312799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19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