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部分专业要求考生面试合格后才允许填报该专业志愿,面试相关要求详见学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和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办法由各联考牵头院校确定(折算办法出台后,详见学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三)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8]27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免试条件详见学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四)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
(五)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两科成绩之和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录取,如果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六)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中,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二者有一项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
(七)若某专业一志愿录取结束仍有缺额计划,则进行二志愿征集。一、二志愿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2019年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