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非廊坊辖区户籍的考生必须出具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信原件、廊坊所辖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明或居住证回执无效。
2、现场确认按顺序进行,考生排队按确认环节1--4的次序办理,并按要求准备相应证件、证明。
3、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进行确认,并牢记应确认的网报号。
4、我省已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一人不得重复确认多条信息,如出现重复确认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5、《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于未签字及不按要求交回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地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