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备案。
1、录取办法
辽东学院空中乘务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以考生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辽东学院组织的考试成绩总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教育厅审定的《辽东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2、录取审核及公布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经辽东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审批、备案,经省招办同意将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予以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http://223.100.190.16/zhaosheng/)查询。
3.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4.按照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被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就业、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019年辽东学院空中乘务专业单独录取审核及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