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有关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各有关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办法等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3、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提出建议录取或不予录取的意见,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要留有完整的复试记录,各学院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加试、笔试和面试),音像材料要在复试结束后刻盘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存放保密室三年以上。
4、各学院须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查无误的复试结果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与考生单独接触,不准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准暗示考生如何回答问题,不准透露考生的复试评语情况。对违反纪律者,学校将按规定处理。
2019年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将会同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