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和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分数线执行一区 A 类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附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下降10 分、单科不限执行。
3、复试考生名单从线上考生中确定。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1:1.6。
4、一志愿线上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可以调剂部分非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及拟调入专业领域的教育部规定的A 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2) 学术学位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应是相同一级学
科下的同一或相近专业,除涉及国家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或生源确系困难的专
业外,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调剂。
专业学位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自己本科所学专业学科背景须相同或相近,且原报考专业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领域应具有相同的学科背景,一般不接收跨专业报考考生调剂。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3)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
相同或其难度高于我校初试要求的统考科目。
(4) 报考其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分数达到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要求的,可申请调剂我校。
(5) 调剂考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是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名单的确定须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考试科目、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院校及专业等因素。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6) 调剂工作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任何形式的预约报名。研究生院根据一志愿报考人数、一志愿上线人数、差额复试比例、往年招生录取情况、往年新生报到情况以及学位点建设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调剂考生名额,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考生通过系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初选合格考生数据转发给相关学院。学院负责筛选确定好调剂名单后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我校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
际,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6、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乘以相应系数折算后与复试成绩相加所得总成绩,从高到分排列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同时招收的专业,两种学习方式的考生分别排序。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 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分300 分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 分)×1+复试成绩(满分300 分)其中复试成绩按如下方法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为
(2) 其他专业(初试满分500 分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 分)×0.6+复试成绩(满分300 分)其中复试成绩按如下方法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 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50
分,其中专业测试120分,英语听说测试30分)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再依次比较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初试成绩,成绩高者居前。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90分为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8、同等学力考生(以高职高专或者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旅游管理专业除外)。两门科目均为笔试,科目名称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加试科目满分为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0 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50 分,其中专业测试120 分,英语听说测
试30分)
2019年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院和校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二、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