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信息不准确,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635-8239267,邮箱:yzb@***.cn
聊城大学纪委、监察室:0635-8239328,邮箱:jw@***.cn。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八年九月六日
2019年聊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