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十、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校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录取各个环节。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
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校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录取各个环节。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
十一、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学费标准
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三、学习形式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编班,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采取适合、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编班,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采取适合、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十四、教学总课时
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教学总课时介于2506至2818之间。
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教学总课时介于2506至2818之间。
十五、毕业证书
颁发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颁发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十六、奖贷助补免措施
我校已经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社会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通“绿色通道”。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对“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和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的资助方式保持不变。符合“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和“村两委”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军人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申请学费资助。
我校已经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社会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通“绿色通道”。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对“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和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的资助方式保持不变。符合“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和“村两委”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军人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申请学费资助。
十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学校网站:http://www.***.cn/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学校网站:http://www.***.cn/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2019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审核公布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