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
2.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院(系)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检查组,成员由学校纪委工作人员、研究生处工作人员和各院(系)选聘的监督员等联合组成,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4.各院系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另设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5.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我校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各院系留存备查。
2019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