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保留入学资格。确定录取的新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申请。过后不再补办理。
5.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98048,0871-67129245。
2019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