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资格审查:
1.身份证: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备现场复核。
4.学籍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核验结果)打印件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往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需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毕业证、学位证: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各1份。
6.大学成绩单:提交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1份,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7.政审表:提交政审表1份。暂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向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小组说明具体情况,经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8.同等学力证明:同等学力考生须单独提交:(1)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书面材料1份。
9.体检材料:考生应在复试前(1个月以内)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体检证明材料。体检须包括采血、胸片、血常规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色觉和听力检查、十二通道心电图检查等相关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证明(报告)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10.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可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相关材料,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相关领域的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的证明、个人自述等,以供导师作为复试参考。
以上材料若有缺失,则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
2019年昆明学院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资格审查与材料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