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各学院须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成员必须包括院领导班子、纪检干部和教师代表。复试工作组由院长负责,纪检监察组由书记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以招生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的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成员由指导教师和相关教师组成。参加复试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根据复试人数,各专业可组成若干平行复试小组,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2019年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复试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