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总分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尊重考生志愿,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在考生志愿可调剂的情况下:
a、报订单志愿的考生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可以调剂至未录满的非订单相同专业或其他非订单专业;
b、报非订单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非订单各专业之间可以调剂。
低录取线不得低于180分。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秋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