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下,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和优录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省招办将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一定比例换算成投档成绩后投档,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艺术专业只能在艺术类专业间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