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扩招录取工作严格按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
2.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所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为统一试卷,“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
4.计分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面试100分。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成绩计满分100分。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测试成绩×2;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倾向测试)成绩计满分100分,面试按测试结果计分。
5.录取规则: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充足时,按不同类型的考生和不同类型的学习形式的录取率大致相当的要求划定录取标准,调整招生计划。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分专业,分学习类别,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多余计划调整至其他计划不足的专业,调出的计划在计划不足专业分配办法为:调出计划总数×(专业计划外参考人数/计划外总参考人数)。每个专业实际执行计划的后一名考生分数为该专业录取分数线。
计划数后一名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处理办法:对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模式综合计分的排序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文化素质同分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录取;对采取“专业技能知识测试”模式综合计分的考生(主要指四类人员),在计划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的录取,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成绩高的录取。
6.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开公示招生考试信息,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试办法、录取方案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7.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对经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11月25日,学校将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依据录取规则确定的名单并通知考生到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2019年荆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批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