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录取。
(二)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生。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四)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考生若已报名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019年晋中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