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项(理科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且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019年嘉应学院面向广东省提前批本科教师专项理科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