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1 23:23:00 解决时间:2018-08-20 16:33

满意答案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8-20 16:33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第六十二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答案来源于: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十九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
  第六十三条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第二十条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
  第十条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