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报考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志愿。
2.接受复试通知。学校或二级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接受待录取通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5.有关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