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8日-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www.***),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2.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进入考试阶段后专业不能调整,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考试。
第十一条现场确认与缴费
未经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报到确认信息后领取准考证。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3日上午9:00-11:00,材料递交:
(1)2019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考生报名证。
(2)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3)高中段教育毕业证和其他相关材料。
2.现场缴纳报名费。对有考试资格的考生收取招生考试费,标准为140元/人,11月3日上午现场确认时缴纳,招生考试费概不退还。
第十二条校考安排
1.测试时间:11月3日下午13:30始,各专业具体测试时间、测试方式学院将于11月上旬公布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cn。
2.测试方式:职业适应性综合测试,总分150分。
第十三条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考生录取成绩以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作为依据,总分150分。
2.我校认可考生参加其它第一、第二志愿院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综合测试),但必须由第一、第二志愿院校开具成绩证明,我校将成绩折算成150分制,并按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
3.学校按招生章程确定的相关规则进行综合测试,择优录取,并服从省教育考试院的各类相关安排。
第十四条拟录取考生确定,按专业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的100%划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一并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将在考试后一周内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地址为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cn。
第十六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参加面向退役士兵、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全体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面向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3-89978168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及查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邮编:314036)
电话咨询:0573-89978111、89978123
传真号码:0573-83831136
电子邮箱:jxvtczjb@***
现场咨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114室
招生网络咨询:http://zjw.***.cn
学校主页:http://www.***.cn
2019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名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