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西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按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2019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文科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比对理综、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该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被该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
第十九条我校今年新开设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在我校三年制大专教学基础上与法国洛林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双方教师共同参与授课,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课程由法方教师教授,三年完成计划课程教学且考核合格后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及赴法国洛林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
第二十一条: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2019年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