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22日前,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往低分拟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2)有需更改录取信息或放弃录取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可在3月25日-26日17:00前至学院招就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为默认录取。
(3)3月27日前,招生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4)录取结束后,招就处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向正式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