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纪检领导及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宣传、监察、后勤、保卫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命题考试组、后勤保卫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