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