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责任重大,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阳光操作。 2.对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 4.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发现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体检要求 录取考生身体检查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学历证书 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330013 招生电话:(0791)83814509、83893355(兼传真)、83846065 监督电话:(0791)83846278十五、本招生章程由江西青年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
2019年江西青年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社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