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时间:3月7日8:30-11:30;
(其中申请-考核方式的外地考生可以10日9:00-10:00资格审查,随后领取准考证)
地点:各学院指定地点(学院3月6日前公布);
学院审查考生相关证件及业绩的原件。资格审查时,考生可重新选择第一志愿导师,并补充填写第二、第三志愿导师。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相关业绩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领取准考证
时间:3月7日9:30-11:30,14:30-16:00,资格审查后,凭资格审查单(学院签字盖章)领取准考证;
地点: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2号楼308室。
3.注意事项
(1)普通招考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后,参加笔试。笔试后,达到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3月11日8:30时前公布名单),继续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
(2)申请-考核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但不参加笔试环节,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3)硕博连读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考试及综合考核,也不需要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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