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如普通招考生源达不到录取要求,未能完成拟安排的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在年度内再次启动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方式招生,但应确保招生质量。
2.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录取:按学科、方向以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综合考核中专业科研能力考核成绩高低确定。综合考核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汇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3.硕博连读录取:学院经资格审查、评定成绩、综合排序等程序确定初选名单。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硕博连读录取名单。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考生体检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5.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江西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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