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认真学习《指南》,依据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将网上提交后生成的带水印和条码的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到二级科研管理单位,并同时提交签署好的《承诺书》(见附件3)。
2、各二级科研管理单位应按照《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请书,确保申报质量。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确保个人信息(包括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等)、研究基础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合格后进行项目汇总,单位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汇总一览表》(见附件4)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项目汇总一览表》1份、纸质《项目申报书》2份及《承诺书》1份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枫林校区第二行政楼219室)。
3、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的项目采取“预申报+正式申报”的方式进行,先填写《预申请书》,由省科技厅根据《预申请书》以适当方式进行遴选,随后通知入选单位填写正式的《项目申请书》,再通过会评答辩的方式择优遴选出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