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高职单招考试期间开展考务督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各项考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违反规定的程序降低标准录取学生。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