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录取原则及专业控制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校园公告栏”公示(已于6月17日公示)。
2.拟录取考生于7月3日(8:30--16:30)至4日(8:30--12:00)到我院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办公楼(二)315室;联系电话:0791-88673039)办理预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预录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按录取原则补录。
(1)办理预录取手续流程为:①考生持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至教务处核验身份→②签订《协议书》(考生自行在附件下载打印两份)、上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③凭《协议书》及身份证至财资处缴纳学杂费→④凭收费凭据到教务处办理预录取手续。
(2)缴费方式及标准:刷银联卡;缴费标准如下:
专 业学费(元)住宿费(元)教材费(元)合计(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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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院根据签订《协议书》预录考生提供的地址邮寄《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4.录取考生凭《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报到,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报到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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