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办须在1月10日前拟定《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发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更新单独招生页面信息,完善单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我院单招报名办法,确保考生网上报名通畅。并印制好《诚信考试承诺书》,供考生现场确认时签字。
2、教务处须在3月5日前组建专家队伍,于3月12日前完成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试卷命题(含备份卷)和印制工作。
3、保卫处须做好试卷三防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总务处须做好考生食宿安排及其他服务工作。
5、院办、学工处做好校园氛围布置,选拔志愿者,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