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招生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详见江西服装学院2019年收费标准(略);
第十四条、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退于学退费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被我校统招录取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学生奖;“润华奖学金”。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十六条、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服装学院印章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颁发的毕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学历查询网址:http://www.***.cn(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
第十九条、凡经各省高校招生办批准录取的新生,录取结果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我校将用EMS“录取通知书”专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注意事项”,新生凭此通知书来校报到缴费。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8号;邮编:330201;咨询电话:0791-85158888;传真电话:0791-85164453;网址:http://zsb.***.cn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江西服装学院普通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