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决定授权高职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是高职院校的一种自主招生模式。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除考试方式不同外,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