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平行院校志愿”,后录取“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录取“院校服从志愿”。
(2)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将根据语文成绩、理科类将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定向培养士官的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的相关精神执行。
2019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省外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