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方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军政训练和被装保障。
(二)入伍毕业。培养对象完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12月30日前,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审查和交接报到工作。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三)任命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2019年江苏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政策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