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B类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填报资格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考生若获得同一院校多个招生类型或不同招生院校同一招生类型填报资格,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对填报以上招生类型志愿且达到投档规定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被有关高校退档后,按其高考成绩和所填平行院校志愿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9所A类试点高校,由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关于填报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