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各县(市、区)招生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打印、考生签字确认的组织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生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在网上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组织应届考生在中学集中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